佛規十五條_11.出告反面

11.出告反面:前賢交代的事情,不論是大小遠近,都要謹記在心,認真去辦,事情辦完,   定要清楚稟告,不可含糊。或者身為後學的,要出門辦事,理當請示前賢、稟告前賢,   並誠心請求指示,接受指導。回來之時,也當盡速稟報事情辦理得如何,以免前賢擔心、掛慮。這條佛規提醒修道人,對人要盡忠,對事要盡責尊卑有序,出入有禮,如此   事事出告反面,圓滿交待,人倫大道,方為無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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