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學摘記 十五條佛規_06.重聖輕凡 摘記 2016 年 01 月 14 日2016 年 01 月 14 日 aly7147發表留言 6.重聖輕凡:辦一切事,以大體為主,利益眾生為重,這就是重聖。幫助眾生、成就眾生走上心性解脫,超凡入聖的路,才是真正的重聖輕凡;你能修養自己,成就自己,把人心去除,天良顯現,也才是真正的重聖輕凡。修道辦道最終目的在放下一切自我的執著,恢復本來純淨的天心,這須要有至誠的心、不變的心、無怨無悔的心,如此天心佛性才能顯現,這才是真正的重聖輕凡。 分享此文: 分享到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分享到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